青海华鼎〔
股吧 行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6日上午9时在西宁市大通县青海华鼎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世光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7,206,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并逐项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2,911,311.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497,054.30 元,可分配的利润为85,408,365.89 元,提取公积金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408,365.89元。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186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07年该公司更名为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意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30万元。
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给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开行青海省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军用高精齿轮产品及军用液力换档变速箱总成产品生产线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期限2年。
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高科技机械产品开发、制造,数控机床、加工中心、专用机械设备、石油机械、环保设备、食品机械的制造和销售;技术服务及咨询;电热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制冷设备、不锈钢制品的制造与销售;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营业执照经营期限:10年,自1998 年8 月18 日至2008 年8 月18 日。"
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高科技机械产品开发、制造,数控机床、加工中心、专用机械设备、石油机械、环保设备、食品机械的制造和销售;技术服务及咨询;电热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制冷设备、不锈钢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营业执照经营期限:10年,自2008年8月19日至2018 年8月18日。"
2、原第八十二条中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为: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监事会可以以提案的方式提出监事候选人。
提名程序为:
1、由符合资格的提名股东、监事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监事候选人提案;
2、该提案须于董事会召开前十日送达公司;
3、应在提案中提供所提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4、由董事会作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若该提案提供的监事候选人没有本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情形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表决。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修订为: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为: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监事会可以以提案的方式提出监事候选人。
提名程序为:
1、由符合资格的提名股东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监事候选人提案;
2、该提案须于监事会召开前十日送达公司;
3、应在提案中提供所提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4、由监事会作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若该提案提供的监事候选人没有本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情形的,由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表决。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供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提供候选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监事职责。"
3、原第一百零六条中"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
修订为: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
4、原第一百四十三条中"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
修订为: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
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出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于世光、杨拥军、刘文忠、毛振华、于宏英、韩刚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丁宝山、杨学桐、马元驹、王建军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各当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08年4月15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简历,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于世光: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拥军: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刘文忠: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毛振华: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于宏英: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韩刚: 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学桐: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丁宝山: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王建军: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马元驹: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出第四届监事会选举出非职工代表监事
关敬如、马新萍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各监事简历详见2008年4月15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简历,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马新萍: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关敬如:同意票97,206,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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