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05-15 08:26  上海证券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陕西广电网络股吧 行情〕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第八项议案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该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二零零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刊登于2008年5月7日《上海证券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4日上午9:30在西安市高新一路15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晓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77,467,1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8%。公司董事、监事和非董事高管人员等31人列席会议,共计38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十项议题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7,467,196票同意,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7,467,196票同意,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7,467,196 票同意,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将未分配利润资金留存,用于数字电视等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本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方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372,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

77,467,196 票同意,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7,467,196 票同意,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7,467,196 票同意,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马陆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7,467,196 票同意,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冯根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7,467,196 票同意,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77,467,196票同意,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7,467,196 票同意,代表的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提案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08年4月24日、5月7日《上海证券报》,投资者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张宏远律师、赵军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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