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05-16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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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5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29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 会由董事长王宜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实到董事9名,监事苏守国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2800万元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筹)注册地址为枣庄市台儿庄区万通路,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80%;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0%。
2.同意公司草拟的《投资协议》内容;本决议作出后即可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该《投资协议》并执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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