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8-07-05 09:33
证券时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8年5月3日,有关媒体报道称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武汉凡谷”) “欠税余额比较高,根据2007年报附注,该司07年初欠企业所得税2931万元,年末欠3386万元,这比04、05年度两年的所得税费用3062万元还要高,故笔者怀疑该司有偷逃企业所得税嫌疑。当然这是初步分析,还需要其它证据佐证。”
二、自查与保荐机构的核查
本公司针对此传闻开展了认真而严肃的内部自查活动。本公司保荐机构也针对此传闻对本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工作,并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有关媒体报道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偷漏税情况的专项说明》。
针对本公司上述应交所得税余额较大的情况,本公司在上市前已在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进行了披露。各位投资者可以在巨潮资讯网查阅招股说明书第十节相关内容。
三、澄清声明
(一)本公司财务数据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传闻所指偷逃企业所得税行为。
(二)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本公司应交所得税余额较大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应交所得税余额较大的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1999〕第290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013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测算,公司2006年度及2007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较大,在没有取得正式审批文件前,地方税务部门允许公司预留应缴企业所得税予以抵扣。
(2)截至2008年6月,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武汉市江夏区国家税务局庙山税务所、武汉市江夏区地方税务局藏龙岛税务所分别出具证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严格执行税收法规,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在履行申报纳税方面未受到税收行政处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经核查,武汉凡谷不存在上述部分媒体报道所指的违规事实”。
五、必要的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信息披露为准。
本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进行监督,但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公告内容,不要受个别传媒误导,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一)《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
(三)《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
(四)《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有关媒体报道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偷漏税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七月五日
本站所转载的所有新闻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其内容和行为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因转载所造成的一切法律问题。如若转载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予以删除。
证券时报的历史文章
已有
位对
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