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
2008-07-12 11:19  上海证券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青岛碱业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

发行人声明
一、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青岛碱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发行人于2008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海湾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下限为不低于4,000万股,上限为不超过10,000万股,在上述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其中发行人控股股东海湾集团出资10,000万元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股份不超过1,600万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6.35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控股股东海湾集团不参与询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
4、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释 义

在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预案 指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青岛碱业 指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发行人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下限不低于4,000万股、上限不超过10,000万股普通股(A股)股票
海湾集团 指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石化 指 中国石化股吧 行情〕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日本住友 指 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
青岛住商 指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
佛山住商 指 佛山住商肥料有限公司
精细化工 指 青岛海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海湾实业 指 青岛海湾实业有限公司
双收农药 指 青岛双收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 发行人与海湾集团于2008年7月11日签订的《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修订)》
青岛市国资委 指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发行人是经青岛市体改委批准,由青岛碱厂作为独家发起人,于1994年6月14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0年2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9,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主要从事纯碱、复合肥、尿素、氯化钙、蒸汽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涉及的下游行业包括建材、冶金、陶瓷、印染、洗涤剂、粮食及经济作物种植、石油开采、企业及居民供暖等众多行业,近年来上述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也直接带动了发行人的快速发展。发行人通过大量的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以及工程实践,已在无机化工、化肥、热电等领域积聚了较大的优势,逐渐发展成为在国内外较具影响力的大型综合化工企业。
纯碱是基础化工原料,是发行人目前最主要的产品之一,纯碱产品销售收入约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40%以上,为发行人目前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同时纯碱行业也是高能耗行业之一,而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降低20%和10%,节能减排成为当前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因此在满足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对纯碱产品需求的增长的同时,创建节约型社会,提高发行人盈利水平,发行人迫切需要降低生产纯碱产品的能耗,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
住商复合肥是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青岛住商的主要产品,2004年6月,发行人联合世界500强企业之一--日本住友及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青岛住商,引进先进工艺及生产装置,生产各种高氮、高钾、差异化复合肥,设计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自2005年8月投产以来,住商复合肥由于其高氮、高钾、长效等特点,销售规模快速增长,2007年销售量即已达到14万吨。高品质复合肥,是现代化肥工业发展的总趋势,随着农作物种植者对住商复合肥产品质量的认可、接受程度增加以及发行人销售工作的全面开展,住商复合肥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预计从2009年开始青岛住商目前的生产规模将无法满足未来的市场需求,尤其是广东、广西、浙江、湖南、江西省等地区的需求。
在做大做强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同时,发行人积极进行产业延伸,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发行人将以青岛石化目前正在建设的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项目投产后每年副产的18.54万吨液体硫磺作为供应稳定、价格优惠的原材料来源,生产硫酸30万吨/年,以填补青岛市周边工业发展对硫酸的需求缺口,适应青岛石化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拉动下硫酸下游产业每年至少10%左右的硫酸需求增长,同时对于硫磺制酸过程中副产的余热资源将用以满足青岛周边企业对蒸汽的需求,充分发挥原料、能源供应中心的作用,实现循环经济效应。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为适应发行人未来发展的需要,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综合利用资源的相关政策,发行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对现有纯碱生产装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以达到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与日本住友合资新设佛山住商肥料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扩大复合肥生产规模,满足农作物种植者对于高品质复合肥日益增长的需求,尤其是广东、广西、浙江、湖南、江西省等地区的需求;利用青岛石化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项目副产的液体硫磺作为稳定原材料来源,生产硫酸30万吨/年,以填补青岛市周边工业的发展对硫酸的需求缺口,满足硫酸下游产业对于硫酸不断增长的需求,并将硫磺制酸过程中副产的余热资源用以满足周边企业对蒸汽的需求,综合利用资源,实现循环经济效应。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1、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包括海湾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除海湾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还包括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上述发行对象中,海湾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38.94%的股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青岛天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5.74%的股份,并通过青岛天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天柱化工机械厂、青岛天柱燃气工程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0.18%及0.10%的股份。海湾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44.96%的股份。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按以下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6.35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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