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2008-07-25 07:44  上海证券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冠城大通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1

重要提示
1、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冠城大通")增发不超过1.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增发"或"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3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取向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全额优先配售,剩余部分以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8年7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冠城大通A股股票交易均价。
4、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分为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优先认购部分(申购代码为"700067",申购简称为"冠城配售")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部分(申购代码为"730067",申购简称为"冠城增发")。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网上申购的不同申购代码适用对象、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等具体规定。
5、本次发行将向冠城大通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2.17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119,983,375股。其中,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以10:2.17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76,218,879股。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以10:2.17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43,764,496股。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不少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并自增发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除去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冠城大通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的集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并于2008年8月1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布。
8、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9、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8年7月25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10、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冠城大通、发行人 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根据发行人2007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7年7月20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增发不超过1.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各承销商为本次增发而组建的承销团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原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冠城大通之股东
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原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定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发行人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A股股份数量以10:2.17的比例优先认购本次增发的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2008年7月28日(T-1日)
申购日/ T日 指2008年7月29日(T日,该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发行结果将在申购结束后在《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布。
3、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4、网上发行对象
(1)网上优先配售对象
网上优先配售对象为按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8日(T-1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持有冠城大通无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的股东。原无限售条件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067"、申购简称"冠城配售")行使优先配售权。
(2)网上发行对象
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票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5、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8年7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冠城大通A股股票交易均价。
6、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冠城大通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8日(T-1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A股股份数量以10:2.17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119,983,375股。根据上述比例,公司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最多可优先认购约76,218,879股,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最多可优先认购约43,764,496股。
7、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
除去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8、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股票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9、本次发行日程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日
(7月25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路演公告》 上午9:30-10:30停牌,其后正常交易
T-1日
(7月28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日
(7月29日) 刊登《增发提示性公告》,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资金、定金缴款日(申购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 全天停牌
T+1日
(7月30日) 网上申购资金到帐,网下申购资金、定金验资日
T+2日
(7月31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数量,计算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
T+3日
(8月1日)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T+3日下午17:00),网上摇号抽签
T+4日
(8月4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下补缴申购资金验资(如有)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0、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11、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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