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07-28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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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08 年7 月25 日上午10:3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参会董事7 人,实际
参会董事7 人。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自查报告》。
二、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08 年7 月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2008-013 号) 。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7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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