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2008-07-31 07:40  证券时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成都高新发展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 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的要求和四川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披露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现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和四川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08】38号)的要求,就公司截至2008年6月30日对整改报告所列整改事项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限期整改事项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事项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建立接待和推广制度。

  2、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修改、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4、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修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整改情况
  公司按时完成了对上述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完善,并于2007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了《接待和推广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

  二、持续改进性问题的整改效果
  (一)整改事项
  1、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的发挥问题。

  2、关于内部控制的持续强化问题。

  3、关于加强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的管理,降低财务风险的问题。

  4、关于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消除与大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在房地产业务方面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注:上述3、4两整改事项系四川证监局现场检查时提出)
  (二)整改情况
  1、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的发挥问题
  公司针对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深刻认识到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董事会面临的决策问题日益复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尤为重要、迫切。2008年上半年,专门委员会作用的发挥取得积极进展。审计委员会在评估和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编制、披露2007年年度报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名委员会在遴选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积极出谋划策。

  2、关于内部控制的持续强化问题
  为强化内部控制,公司继续坚持经理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坚持定期召开营运工作例会、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调研各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通过构建混合型管控模式,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了200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

  3、关于加强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的管理,降低财务风险的问题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的成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减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的占用量,降低财务风险的措施。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的占用量分别较2007年9月末下降3.20%、52.82%,其他应收款的占用量因期货客户保证金增加而较2007年9月末增长了64.76%,扣除该因素后,其他应收款的占用量较2007年9月末下降46.36%。

  4、关于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消除与大股东高投集团在房地产业务方面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大股东高投集团结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于2008年3月7日向公司出具了《非竞争承诺书》,承诺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高投集团持有的成都高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工作完成后,高投集团及其控股公司将不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任何与公司主业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若高投集团及其控股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因此,公司与高投集团未来将不会出现同业竞争。

  三、下一步改进计划
  通过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的治理水平得到提高。同时,公司也认识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是阶段性、突击性的任务,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此,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坚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适时建立、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近期,要对照27号公告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现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补充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等相关内容。

  (二)继续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智力优势;
  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公司治理中的重大事项,形成课题,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研究、分析,并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具专业意见。2008年,四个专门委员会将各自完成1个以上(含1个)的研究课题,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结合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促进混合型管控模式建立,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政策、程序,增强内部控制能力,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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