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08-07 07:44  证券时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5 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于2008 年7 月2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8月6日上午8:30-9:00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部9 名董事:周海昌、黄锦荣、郝旭明、陈瑞祥、何伟成、韩萍、冯向前、张建中、黄晓光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自查及治理专项活动持续整改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118号)和广东证监局《关于做好防止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反弹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08〕92号)的文件精神,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秘办组织成立了专项小组,并会同内审部、财务部进行了资金占用情况自查,结合加强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持续整改,所编制的自查及整改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批准,进一步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08年8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自查及治理专项活动持续整改的报告》。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梧州恒声以其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抵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梧州恒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满足流动资金需要,以其在梧州市拥有的评估价值为2501.71万元的三项土地使用权以及价值约1007.33万元的厂房作为抵押物向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28 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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