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合并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2008-08-26 14:54  上海证券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通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合并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联通
股票代码:600050

交易对方名称: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通讯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701 室

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

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第一章 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

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2008 年5 月24 日发布了《关

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为此,本公司分别于2008 年 5 月 26 日、2008

年6 月3 日、2008 年 8 月 13 日和2008 年 8 月 15 日发出了《关于重大事项停

牌以及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关于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网通集

团(香港)有限公司合并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关于与合并交易相关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

公司合并的补充公告》,公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和网通红筹公司的

合并交易及相关关联交易事项。

此外,于 2008 年 6 月3 日和2008 年 7 月28 日,本公司分别发布了《中

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

CDMA 业务的公告》和《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 CDMA 业务以及

终止关联交易的公告》,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出售

CDMA 业务以及终止 CDMA 业务相关安排的事宜进行了公告。

2、本次合并交易的双方均为依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各自股

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各自美国存托股份在纽交所上市。本次交易将采用《公司

条例》和《收购守则》项下的“协议安排方式”实施,即联通红筹公司通过网通

红筹公司董事会向网通红筹公司全体股东提出合并建议。

合并建议执行后,网通红筹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将根据合并建议被注销,网

通红筹公司将向联通红筹公司发行新的股份。自此,网通红筹公司的协议安排股

东、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和期权持有人将分别成为联通红筹公司新发行股份、新

发行美国存托股份和特殊期权的持有人,网通红筹公司将成为联通红筹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并分别撤销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和美国存托股份在纽交所的上市地

位。

2



3、本公司特别提示本公司股东和潜在投资者,本次合并交易将受限于以下

先决条件,如果该等先决条件不能全部得到满足或被豁免,本次交易将不能实施

或最终完成:

(1) 联通红筹公司特别股东大会批准以下事项:(a)合并建议;(b)联通红筹公

司根据合并建议发行新发行股份以及新发行美国存托股份;以及(c)联通红筹公

司特殊期权方案得到采纳;

(2) 网通红筹公司依照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召开法院股东会议并

批准以协议安排方式进行本次交易,条件是:(a) 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法院股东

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无利益关系网通股东(除获豁免自营买卖商外)所持网通股份

价值之至少四分之三且人数之大多数(以投票方式)批准协议安排;(b) 对合并

建议表示反对的无利益关系网通红筹公司股东(包括获豁免自营买卖商)所持表

决权不超过网通红筹公司股东(联通红筹公司及与联通红筹公司一致行动的网通

红筹公司股东除外)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10%;

(3) 网通红筹公司依照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召开特别股东会议并

由出席特别股东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75%以上批准:(a)

以注销股份的方式减少网通红筹公司已发行股份;(b)向联通红筹公司发行股份;

(4) 香港高等法院根据《公司条例》批准以协议安排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并

确认减少网通红筹公司已发行股份;

(5) 香港联交所、纽交所分别批准联通红筹公司新发行股份的发行和上市交

易以及新发行美国存托股份的上市;

(6) 取得有关境内外监管机构就合并建议事项涉及的授权、同意或者批准;

(7) 列于本报告书第二章的其他先决条件。

4、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需要根据《重组办法》履行

相关法律程序,并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本次交易完成后,重组后的联通红筹公司

会着手将网通红筹公司的业务与联通红筹公司的现有业务进行整合,该整合工作

能否顺利进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及收入带来重要影响。同时,新公司还可能面

3



临未来经营的风险,以及 CDMA 业务出售交易未能完成等风险。有关本次交易

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请投

资者认真阅读。

6、本次交易后,考虑到公司融合、3G 牌照的发放、行业监管政策等诸多

不确定因素,本公司未就本次交易做盈利预测。

4



目录

第一章 释义..................................................................................................8

第二章 本次交易概述..................................................................................14

一、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14

二、 本次交易的方案 .................................................................................................... 14

三、 本次交易的对方和交易标的.................................................................................. 26

四、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判断 ........................................................... 26

五、 本次交易按《重组办法》规定计算的相关指标.................................................... 27

六、 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27

七、 本次交易的生效 .................................................................................................... 28

第三章 本公司的基本情况..........................................................................31

一、 本公司的基本信息................................................................................................. 31

二、 本公司的设立........................................................................................................ 31

三、 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股权及资产重组情况............................................................... 32

四、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