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08-08-28 07:3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控股子公司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大唐)与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含北京信威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信威公司)签署《西安大唐与信威公司往来账务处理协议》。同意西安大唐以500万元交易价格转让LMCC系统中HLR和NETPLUS子系统给信威公司;同意在应收应付等往来账目按照财务制度互相冲抵并信威公司同意对西安大唐的应付余额给予减免2,753,066.71元的情况下,西安大唐全额现金支付应付信威公司余额29,570,600.3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 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经营范围为通信设备研发与制造,注册资本49,239.81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其资产负债率为65.19%(经审计)。

2.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注册资金:7571.955万元;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用户环路技术产品及元器件,提供自产产品的维修、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该公司为SCDMA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供应商。

三、西安大唐与信威公司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西安大唐从2003年起与信威公司在共同合作参与的SCDMA1800网络建设项目中,进行了联合销售。日前,为清理西安大唐与信威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往来,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共同签署了《西安大唐与信威公司往来账务处理协议》。根据该协议,西安大唐与信威公司确认执行以前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同时,西安大唐以500万元交易价格转让LMCC系统中HLR和NETPLUS子系统给信威公司。双方确认在应收应付等往来账目按照财务制度互相冲抵的情况下,西安大唐应付信威公司计32,323,667.02元。经双方友好协商,信威公司同意对西安大唐的应付余额给予减免2,753,066.71元,减免后西安大唐应付信威公司余额计29,570,600.31元(西安大唐应在2008年8月28日前向信威公司全额现金支付)。如届时西安大唐未能按时全额支付,则该协议自行作废失效,协议失效后上述减免以及双方认可并接受之任何事项亦视为无效条款。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发生对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将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大唐营业收入9,793,000元,增加其营业外收入2,753,066.71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有表决权三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蒋占华和王文博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同意控股子公司西安大唐与信威公司签署《西安大唐与信威公司往来账务处理协议》。同意西安大唐以500万元交易价格转让LMCC系统中HLR和NETPLUS子系统给信威公司;同意在应收应付等往来账目按照财务制度互相冲抵并信威公司同意对西安大唐的应付余额给予减免2,753,066.71元的情况下,西安大唐全额现金支付应付信威公司余额29,570,600.31元。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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