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08-08-29 07:43
证券时报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邵志明先生辞去总经理的职务,改聘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
二、本次改聘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表决、聘任等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经审阅公司所改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李生校、蔡乐平、楼民、韩江南
2008年8月27日
本站所转载的所有新闻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其内容和行为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因转载所造成的一切法律问题。如若转载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予以删除。
证券时报的历史文章
已有
位对
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