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08-08-28 14:53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1.00 元

本次拟发行股数:1670 万股 发行日期:2008 年9 月5 日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后总股本:6670 万股(拟)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叶仙玉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海复星化工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嘉银
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
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林敏、范崇国、周建军、盛永江、李夏云、王保新、郑
必福、陈开根、李欠进、吴临红、金利剑、缪春妹、蒋来根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或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一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
所持股份的流通 全部股份的 20%,且至少保留其所持股份的 20%直至离职半年后方可转
限制、股东对所持 让。
股份自愿锁定的
承诺: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林海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
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徐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
份。在董事高冬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25%。自董事高冬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杨崇慧、潘群、陈金霞、赵丕华、张群慧、吴凡、沈静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8 年 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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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报告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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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报告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根据公司2007 年 9 月21 日通过的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前产生的净利润(包括公司历年尚未分配的滚存

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1670 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 6670 万股,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叶仙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海复星化工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嘉银投

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林敏、范崇国、周建军、盛永江、李夏云、王保新、郑必

福、陈开根、李欠进、吴临红、金利剑、缪春妹、蒋来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或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满一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的20%,且至

少保留其所持股份的20%直至离职半年后方可转让。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林海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徐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董

事高冬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自董

事高冬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杨崇慧、潘群、陈金霞、赵丕华、张群慧、吴凡、沈静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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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报告 招股意向书

三、行业波动、产品价格下降风险: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光学低通滤波器、红

外截止滤光片等光学光电子元器件,是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可拍照手机等产

品的镜头核心元件,因此,本公司产品的需求很大程度取决于终端产品市场的趋

势与发展,与这些影像领域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联动性。而此类行业是典型的

充分竞争性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若上述产业发展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

将对本公司总体效益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主要产品光学低通滤波器和红外截止

滤光片的价格受下游行业影响,持续下滑,致使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也有一定幅度

的下降。尽管报告期内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成本,从而

使毛利率保持较高的水平,但产品价格下降所引致的对公司盈利的风险仍然存在。

四、产品类别较为集中及依赖主要客户的风险:本公司主导产品是光学低通

滤波器和红外截止滤光片,2005 年、2006 年、2007 年、2008 年 1-6 月份两种主

导产品的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8.95%、94.32%、82.50%、

74.06%。尽管这反映出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但目前公司存在着产品类别较为集

中的风险。如果下游行业产品技术革新、升级换代,传统应用领域的市场将有可

能受到较大影响。此外,由于公司的下游产品大部分是消费类数码电子产品,品

牌识别度和行业集中度高,相应本公司的销售也相对集中在行业内的知名厂商。

公司在2005 年、2006 年、2007 年、2008 年 1-6 月份向前5 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

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48.76% 、52.62%、52.67%、61.32%,因此对主

要客户存在一定的依赖性。主要客户的需求结构与需求数量变动可能给公司的生

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及利润。

五、汇率风险:2008 年 1-6 月份,公司产品80.81%外销,原材料37.63%左

右进口。自2005 年7 月21 日国家调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

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人民币维持小幅

升值。人民币汇率浮动对公司的影响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汇兑损失:由于公司外

销应收账款的平均收款期限为60.27 天,若收款期内人民币升值将会给公司造成

直接的汇兑损失,2008 年 1-6 月,人民币升值导致外币折算差异产生的汇兑损失

为 221.77 万元。二是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人民币的升值缩小了国外客户的

利润空间,使公司的出口产品与其它出口国的同类产品相比价格竞争力有所削

弱。三是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成本:若人民币升值则使公司进口的原材料和设备

的成本降低。因此,人民币汇率浮动对公司经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确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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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报告 招股意向书

六、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主要项目为年产 1.2 亿片(套)红外截止滤

光片及组立件技改项目、年产 100 万套单反数码相机用光学低通滤波器技改项

目、年产1.2 亿片可拍照手机用光学窗口片技改项目和年产 1.2 亿片光学读取头

分光片及高反片技改项目,本公司已对上述四个项目进行了充分调研和论证,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