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 2
二、公司基本情况 ..................................................................... 2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3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5
五、董事会报告 ....................................................................... 6
六、重要事项 ......................................................................... 8
七、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6
八、备查文件目录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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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 年8月 8 日公司召开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
举万沛中、杨龙江、杨金朋三人为董事,罗其安、刘德良二人为独立董事。2008年 8 月17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万沛中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由于第二届董事会于
2008年 8月8 日换届,故由第三届董事会审议并签署本次中期报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副总经理徐建
荣代行财务总监职务。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公司负责人万沛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建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建荣声明:
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ST 宝龙
公司英文名称:Guangzhou Oriental Baolong Automotive Industry Co., 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BL
2、 公司A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A股简称:ST宝龙〔股吧 行情〕
公司A股代码:600988
3、 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宝龙路 1 号
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宝龙路 1 号
邮政编码:51134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baolong.com.cn
公司电子信箱:sh600988@sohu.com
4、 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沛中
5、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建荣(代行职责)
电话:020-82601663
传真:020-82601663
联系地址: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宝龙路 1 号
6、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宝龙路 1 号公司七楼证券部
7、 公司其他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 6月 22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广州市增城新塘镇太平洋工业区 66 号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 7月 13 日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点: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宝龙路 1 号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1107188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 44018370820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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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单洞路武汉国际大厦 B座 16-18 层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减(%)
总资产 111,189,199.47 107,534,703.40 3.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59,819.25 1,845,235.72 -108.66
每股净资产(元) -0.0016 0.02 -108.00
报告期(1-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
月) (%)
营业利润 -1,990,182.75 -8,966,252.08 77.80
利润总额 -2,004,875.39 -8,952,776.53 77.61
净利润 -2,005,054.97 -8,458,932.69 76.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994,035.49 -8,913,772.02 77.63
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 -0.08 7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2 -0.09 77.78
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 -0.08 75.00
净资产收益率(%) -137.61% 2605.99% -274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9,077,124.63 90,592.56 -10,119.72
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09 0.0009 -10,100
量净额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1,019.48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021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
东 持股比例 报告期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性 (%) 内增减 数量
质
广东省金 境
安汽车工 内 39.49 39,347,880 39,347,880 质押 39,347,880
业制造有 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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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国
有
法
人
境
内
黄乙珍 自 24.95 24,854,744 24,854,744 质押 24,854,744
然
人
未
何永敏 1.08 1,076,471 未知
知
上海佳事
达贸易有 未
0.75 750,000 未知
限责任公 知
司
境
内
杨文江 自 0.66 655,798 质押 655,798
然
人
境
内
杨文英 自 0.66 655,798 质押 655,798
然
人
未
阮志琴 0.47 466,474 未知
知
未
王 凡 0.46 456,039 未知
知
未
何 蔚 0.35 350,000 未知
知
未
汪 怡 0.34 340,000 未知
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何永敏 1,076,471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佳事达贸易有限
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责任公司
阮志琴 466,474 人民币普通股
王凡 456,039 人民币普通股
何蔚 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汪怡 3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孟鸿飞 335,799 人民币普通股
叶正霞 303,547 人民币普通股
郭永阳 303,427 人民币普通股
王小波 302,500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第一、三、四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杨文江、杨文英具有关联关系
和一致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未知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龙江和第四大股东杨文英合并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造有限公司98%的股权,公司第二大股东黄乙珍和杨龙江原为夫妻关系,已协议离婚,公司
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第二大股东黄乙珍所持股票已转让给杨龙江,未办理过户手续(在该股份上设定的质押和冻
结被解除后,根据上市公司交易规则获得批准后,该股份方可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第
三、四大股东杨文江、杨文英分别是杨龙江的弟弟和妹妹。
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数第一至第十名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详,与公司第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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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股东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2004年8 月18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39,347,880股的股票全部质押给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质押期延至2009 年6月16日。
2005年1月13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黄乙珍将其持有本公司24,854,744股的股票全部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广州执信支行,
质押期延至2009年6 月16日。
公司第一、二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和黄乙珍持有本公司股权先后两次被广州中级法院冻结,冻结
期为分别为2007年5 月25日至200
8年 6月 16日和2007年5月25日至 2008年5 月24 日。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
权仍处于冻结状态。
公司股东杨文江、杨文英、杨金朋等三人在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期从2006年 8 月起至
法院裁定时止。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龙江拥有的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的95%股权为随州市人民法院所冻结,冻结
期为2008年元月18日至2009年元月17日。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万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序 持有的有限售条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可上市交易时 新增可上市交易 限售条件
号 件股份数量
间 股份数量
持有的东方宝龙的股
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
个月内不上市或者转
让,在前项承诺期满
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 2008年4月20
1. 3,934.79 498.19 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
有限公司 日
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
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持有的东方宝龙的股
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
个月内不上市或者转
让,在前项承诺期满
2008年4月20
2. 黄乙珍 2,485.47 498.19 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
日
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
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008年4月20
3. 杨文江 65.58 65.58
日
2008年4月20
4. 杨文英 65.58 65.58
日
2008年4月20
5. 杨金朋 6.56 6.56
日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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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二)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08年 8月8 日公司召开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万沛
中、杨龙江、杨金朋三人为董事,罗其安、刘德良二人为独立董事。
2008年 8月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万沛中先生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徐建荣先生任公司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王业海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见公司公告 临
2008-035》。
五、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中国专用汽车市场竞争激烈,同时受制于资金紧张压力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仍然处于艰
难时期,受宏观调控的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紧张,主营业务以及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的经
营限于停顿状态,公司董事会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筹措生产流动资金,扩大销售队伍的力量。努力
做好公司主营业务-防弹运钞车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防弹车 69 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分别为 15,117,523.38 元和-2,005,054.97 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6,154.64%和 76.30%。
(二)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
及说明
年初计划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600万元,计划销售防弹车 300 台。主营业务利润本年度计划为 1675
万元。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加上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预计公司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年初预计大大
下降,约为 3000 万元。本期主营收入 1484 万元,完成年计划的 26.5%,销售防弹车 69 台,营业利润
为—199 万元。公司预测年初至第三季末实现的净利润为亏损 400 万元至 500 万元。具体数据存在不
确定性。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 2007 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类型为带
强调事项段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1、审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东方宝龙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
方宝龙公司 2007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东方宝龙公司截止 2007 年12 月31 日
的未分配利润为-2
9,759.5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仅为 184.52 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
96.78%;欠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合计 4,571.04 万元。东方宝龙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充分
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
意见。
2、董事会说明:
(1)专项意见影响程度及消除影响可能性:
1)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4,843,317.5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0%.主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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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3,243.25 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4,110,074.31元.
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加强了销售投入及成本控制所致。但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止,累计亏损
-299,600,103.06 元.股东权益为-159,819.25 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仍存在民生银行〔股吧 行情〕的借款未有偿还.
而导致财务费用高居不下.且目前市场防弹车的竞争异常激烈。利润空间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其造成
的利润不足以弥补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
公司拟在下半年尽最大努力,争取同相关债权银行达成债务和解协议。使公司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减
至最低程度。
同时公司董事会会督促并积极配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进行资
产重组,以期引进具有先进生产力并能够为公司带来利润增长点的新型产业,使公司在未来时间内改
善公司目前的现状。
2)关于贷款本息合计 4,571.04 万元债务问题:民生银行对公司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且已抵押贷款
的永和厂房土地(土地证号:穗国用(2005)第 660023 号,地类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宗地面积:85,333
平方米)地土上盖物(一层;面积为 53294.016 平方米工业厂房)进行拍卖该抵押土地及厂房帐面余
额(87,308,453.04),已于2006 年 5 月 30 日,由法院执行拍卖第一次价格 61,532.56 万元.进行了两
次公开拍卖,均已流拍 2007 年3 月 13 日进行第三次拍卖.拍卖成交价为 36,195,360.00 元:由于拍
卖标的物未包括不可分割的辅助工程及基础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漏拍工程” ),公司已三次向法院
提出质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永和资产拍卖问题发出(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6 号文:“现
因被执行人(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买受人(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拍卖
的标的物有争议,需要进一步核实,故请你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上述
已拍卖的标的物暂缓办理过户手续,等待法院另行通知” 。公司董事会正积极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进行沟通,密切注意案情的进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由于该案件的影响,公司无法与借款银行直接达
成债务和解方案,须待该案件的解决才可与借款银行达成偿还或延期借款的协议。
2008年 5月8 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6-1号》
“虽然本院委托拍卖的土地及建筑物上附着其他相关项目,但本院并未对附着物进行拍卖处理,因此
本院的拍卖并未损害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对于被附拍卖标的上的附着物,可
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处理。综上,被申请执行人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的异议于法无据,本院
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零二条规
定,裁定如下:
驳回被申请执行人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
公司收到该裁定后,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述问题递交了复议申请。
(2)具体措施
1)在 2007 年度创造的良好的经营平台上,采取积极措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支持下,多方筹措流动
资金,扩展主营业务市场份额;根据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稳妥推进资产重组
工作,及时处理将影响 2008 年经营业绩的重大问题,争取 2008 年度创造以提高主营收入为主的更好
经营业绩。
2)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是向全国金融机构销售防弹运钞车。现公司随着银行债务的解决,在全国金融
系统中的诚信得到恢复。同时大批专业技术工人逐渐回流,极大的提高了公司生产的技术水平和产品
质量。
3)自 2007 年以来在专业销售公司-广州昱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大力支持下,公
司原来的售后服务体系全部得到恢复,进一步加强了客户信心。
4)随着产量的增加,公司的供应商恢复了对公司的信任,由以前的现款提货,变成了有限期提货。
5)由于公司于 2007 年度偿还了除民生银行借外的所有银行借款,财务费用由上年的 539.05 万元,减
至为 209.9 万元,下降幅度 61.06%。
6)关于招行4500 万元承兑汇票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专项意见书(见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①、本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书》能使公司在《和解协议书》规定的条件下,从第一债务人的直接债务
责任变更为补充连带责任的从债务人责任,债务数额已经由 4,500 万减少为 4,000 万, 2009 年 6 月
30 日后,本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从债务人责任,也可能不承担从债务人责任,但目前立即支付 4,5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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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的危机得到有效地缓解。
②、轻汽公司已按规定向招行偿还 500 万元本金,如果有能力按《和解协议书》规定,在 2009 年 6 月
30 日还清对招行全部欠款,届时公司将不承担担保责任。
③、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187 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广州宝龙集团轻
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杨龙江、黄乙珍
都是这一债务的先于本公司履行偿债责任的债务人,必须在 2009 年6 月 30 日前继续按判决(2005)
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187 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对招商银行〔股吧 行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世贸大厦支行承担偿债责
任。
④、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就本案目前可能被判决承担支付 4500 万的偿债责任的事实和理由,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2008)信德盛律书字第 0125001 号。
根据本公司同招商银行 2007 年12 月达成的《债务重组协议》,贷款主体-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型公司“)应于 2008 年6 月30 日支付贷款利息和偿还本金 1000 万。截止报
告期末止,轻型公司未有按协议履行该义务,本公司已向轻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下达还款催函,要求
其履行还款义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仍存在将对公司 2008 下半年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事项主要包括:
1、 配件公司经营及公司股权处理问题;
2、 民生银行贷款及公司永和资产拍卖问题;
3、 公司在建工程处理问题及公司投资的轻汽公司全面有效经营等问题,争取在 2008 年经营工作中
予以解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如果处理好上述有关问题,公司在未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但若上述有关问题未得
到妥善处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存在不确定性。
六、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规范
公司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 2007 年完成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广东证监局的相关
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完善公司治理的各种工作。
公司治理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根据有关规
定及时更新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治理水平,以
促进公司的规范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程序,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同时
公司在组织架构管理等方面积极建立长效管理体制。公司制定了《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以期最大限度的完善公司的控制及管理。
(二)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无。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重大诉讼主要由银行及其他大额债务引起,现按银行债务和其他债务分列说明(债务金额未计算
银行利息):
1、招行世贸支行 4500 万的承兑汇票案
1)基本情况
原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世贸大厦支行
第一被告: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第三被告:广州市健马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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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200
4年 9月27 日,原告与第二被告签定了一份编号为 71040907 号的《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第二
被告贷款 4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为 1 年,自2004 年9 月27 日起至2005 年9 月27日止。在上
述《借款合同》项上,第二被告为担保其对原告所负之上述债务,将其为持票人、第一被告为出票人
兼承兑人及第三被告为背书人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1,292,100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汇票编号:
03072428)背书质押给原告。贷款到期后,第二被告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第二被告用以质押
的上述商业承兑汇票于 2005 年6 月30 日到期,经原告托收,第一被告拒不履行票据债务人之票据义
务,导致原告享有的质押权至今未能实现。
3) 目前进展情况:
招行世贸支行与本公司及轻汽公司签定和解协议,轻汽公司于2007年12月归还本金500万元,在2009
年 12 月 31日前,分期偿还 4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招行世贸支行不再追究本公司责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187 号民事判决书项下债务人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
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杨龙江、黄乙珍继续按
判决(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187 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世贸大厦支行
承担责任。
截止本报告期止,轻型汽车未有按照协议偿还到期应付的相关利息。公司正积极督促、责成轻汽公司
偿还上述利息。否则公司将对其采取法律行动,以期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2、民生银行3500 万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主体:东方宝龙):
该款项已于 2005 年11 月份逾期。
2005 年已由广州中院查封、冻结被告东方宝龙、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杨龙江价值 3500 万元的银
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的财产,查封东方宝龙抵押贷款的永和厂房土地(土地证号:穗国用(2005)
第660023号,地类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宗地面积:85,333平方米)土地上覆盖物(一层;面积为53294.016
平方米工业厂房)。
该抵押土地及厂房帐面余额(87,308,453.04),已于2006年5月30日,由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广东美
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格 61,532,561 元。
该土地在 2006 年12 月份前已由广中院进行了两次公开拍卖,均已流拍。
预计 2007 年3 月13 日进行第三次拍卖.拍卖底价为 39380839.04 元。
财务方面公司无形资产拍卖造成的减值损失:51,113,093.04 元。
由于拍卖标的物未包括不可分割的辅助工程及基础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漏拍工程” ),公司已三次
向法院提出质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永和资产拍卖问题发出(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6 号文:
“现因被执行人(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买受人(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
拍卖的标的物有争议,需要进一步核实,故请你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局)对上
述已拍卖的标的物暂缓办理过户手续,等待法院另行通知” 。
由于公司认为拍卖标的物在评估中存在重大瑕疵和遗漏,评估价偏低,拍卖公告不符合规定,第三次
拍卖未书面通知责权人,公司已三次向法院提异议,广州市中院在(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6 号文“暂
缓办理过户手续,等待法院另行通知”后,于 2008 年5 月19 日(公司签收日 2008 年8 月3 日)驳回
公司提出的异议,发出(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6-1 号民事裁定书:
“……2006年 10 月8 日,广东美佳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于评估、拍卖的意见》作出了复函,表示因评估资料均未提及该部分建筑物所包含的子项,故无
法明确其包含子项……”。
“……本院将上述联系函转给广东美佳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后,广东美佳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
同年 5 月30日向本院出具《关于(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6号涉案房地产评估事宜的函》,函中第二
项指出房地产评估报告未包含工程项目,包括围墙、挡土墙、护坡及门卫室工程、厂区道路、装配车间
电缆、照明、动力、气体安装管道调试、厂区绿化工程、厂区道路、石堤种绿化工程、厂区照明、电
源增加工程、涂装车间临时涂装设备、喷漆室、烘干室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表示此次接受委托
评估的地块上盖物是批湖南省第一测绘于 2006年 8 月22 日出具的《房屋面积成果报告书》中所测绘
建筑物部分,上述各项属与此次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无关的工程项目,且第 3项、第 10 项属动
产评估范畴,因此上述工程项目未包含于此次评估值中。同年 8 月1日,本院向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交接场地通知书》,要求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买受人做好交
9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接场地手续。……
本院认为,在执行过程中评估拍卖的标的物是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 YH-H4-1 地块的土地
使用权及上盖物房产,广东美佳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本院的委托范围内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在评
估报告送达后,针对被执行人提出的意见,认真进行了答复,程序上符合规定。对于评估是否存在漏
评,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发出的《评估、拍卖征询意见表》中表示无漏评情况,
无意见。广东美佳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拍卖后针对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被拍卖地块及上盖物的工程情况联系函》,向本院发出《关于
(2006)穗中法执字第 676 号涉案房地产评估事宜的函》,函中第二项指出房地产评估报告未包含工
程项目,同时指出上述各项属与此次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无关的工程项目。广州东方宝龙汽车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土地及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工程项目,不在本院委托评估的范围内,因此,评
估报告不存在漏评的情况。本院在评估后依法委托拍卖,在第一、二次拍卖未成交的情况下,依法进
行第三次拍卖,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书面向本院表示将标
的物再降价 20%进行第三次拍卖,因此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第三次拍卖未书面
通知债权人,使债权人丧失了撤销申请以物抵债,优先受偿等权利的主张依法不成立。虽然本院委托
拍卖的土地及建筑物上附着其他工程项目,但本院并未对附着物进行拍卖处理,因此本院的拍卖没有
损害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对于被拍卖标的物上的附着物,可通过其他途径解
决处理。综上,被申请执行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被申请执行人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分有限公司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公司已在法定期间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书,并正在积极与债权人、买受人、法院做
进一步交涉、商议,以尽最大努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3、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诉讼股权争议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59 号应诉通知书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
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59 号 民事判决书:
(1)基本情况
原告: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第一被告:黄乙珍
第二被告:杨文江
第三被告:杨文英
第四被告:杨金朋
第五被告: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第六被告: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称:
2002年8 月8 日,原告与被告一签定一份《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 2.1 条约定:“被告一以人
民币 1000 万元的价款将其在广州宝龙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 350 万股转让给原告。”协议 4.1
条约定:“甲方(指被告一)保证其向乙方(指原告)转让的股份及其股东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
第三方权益,或被查封、被冻结,甲方有权将该部分股份转让给乙方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协议签定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一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 1000万元,但是被告一并未按照约
定将出让股份过户给原告。后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将转让的股权交付给原告。
同时被告一不遵守协议 4.1 条款的约定,将其 24854744 股全部质押给光大银行,上述股份已经被全部
冻结,冻结期限为 2006年 6 月29 日(注:原告《民事起诉状》原文如此)至 2006 年12月 28 日,致
使原告购买的 350 万股股份无法过户。
2006年 6月26 日,杨文江与原告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其将持有的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655798 股股份质押给本合同乙方(即原告)以担保黄乙珍对本合同乙方履行交付 350 万股
股份的债务。
10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2006年 6月26 日,杨金朋与原告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其将持有的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65580 股股份质押给本合同乙方(即原告)以担保黄乙珍对本合同乙方履行交付 350 万股
股份的债务。
2006年 8 月7 日,杨文英与原告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其将持有的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 655798股股份质押给本合同乙方(即原告)以担保黄乙珍对本合同乙方履行交付 350
万股股份的债务。
2002年 8 月6 日,黄乙珍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代收股权转
让款 1000 万人民币。2006 年5 月26日,黄乙珍所写的说明中称:“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
司至今没有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她。”
依照宝龙公司的承诺,宝龙公司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但是宝龙公司没有履行约定的义
务,协助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因此,宝龙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认为被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避免国有资产免遭损害,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
求,判令被告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广州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2007)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59 号应诉通知书要求:在收到起诉状
副本后十五天内提出答辩状,如不按时提出答辩状,不影响本案的审理。
(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59 号 民事判决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
七十五条第(二)项、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关于宝龙公司(本公告注: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的责任,本院认为由于宝龙公司的义务是
在黄乙珍与原告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为双方提供相应的协助
的义务。由于黄乙珍并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故宝龙公司没有提供的协助义务前提,因而也不存在侵
害原告利益的情形,故原告要求宝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
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黄乙珍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被告黄乙珍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起十日内返还股份转让款人民币 1000 万元给原告;
三、被告黄乙珍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 500 万元;
四、原告有权折价、拆卖、变卖被告杨文江持有的被告广州东方宝龙汽
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55798 股股份、被告杨金朋持有的被告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5580 股股份、被告杨文英持有的被告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55798股股份,并优先受
偿;
五、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
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不服原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 年6月 30 日省高院判决:
“……
关于宝龙公司对科技风险公司对宝龙公司上市后的可得利益应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问题。宝龙公司
的义务仅为协助双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由于黄乙珍所转让的股份被司法冻结至今,宝龙公司也无法
履行协助义务,宝龙公司无法履行协助义务与科技风险公司可得利益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宝
龙公司无需对科技风险公司的可得利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审法院关于驳回科技风险公司关于宝龙
公司对可得利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的判决正确,应予维持。科技风险公司关于宝龙公司对
科技风险公司可得利益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程序合法,处理正确,应予维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资产交易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11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五)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六)托管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托管事项。
(七)承包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承包事项。
(八)租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租赁事项。
(九)担保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发生日期 是否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协议签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联方担保
署日) 完毕
2004年 9
40,000,000 ~
月 27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40,00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40,000,00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4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40,000,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2004 年9月 27 日,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40,000,000 元,。
2004年 9月27 日,为合营公司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40,000,000.00元,
已逾期,逾期金额为 40,000,000.00元
(十)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十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法》规定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转让限制的期限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
份。
(2)“公司尽量避免与广州市宝龙特种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当关联交易不可避免时,保
证不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12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3)避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
(4)自愿锁定股份。
已经履行。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或持有 5%以上股东对公开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第一、二大股东报告期内的承诺情况如下:
(1)在《公司法》规定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转让限制的期限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
份。
(2)“公司尽量避免与广州市宝龙特种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当关联交易不可避免时,保
证不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3)避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
(4)自愿锁定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二大股东履行了公开披露承诺事项。
(十二)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
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1)关于与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重组事项: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龙江先生拟与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源科技”)签署关
于转让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汽车”)95%股权的股权
转让协议,将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同时,本公司拟与阳源科技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
开发行股份,该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之后,本公司将不再从事特种车的制造与改装业务,
主营业务变更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资产置换涉及之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
2)、本公司将与阳源科技分别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完成上述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商议上述重大资
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时间初步定为 2007
年 9 月下旬。
3)、上述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尚需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相关有关监管机构的
核准同意;阳源科技收购金安汽车 95%股权的行为,以及阳源科技在资产置换过程中认购本公司向其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均会导致阳源科技触发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义务,上述金安汽车股权转
让事宜以及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的实施均尚需取得相关有权监管机构豁免要约收购事
项的同意。
4)、阳源科技的注册资本为 30,000万元,截至 2007 年8 月13 日,阳源科技的实收资本为 14,660
万元。阳源科技正式承诺,阳源科技全部注册资本 30,000万元将于 2007 年8 月31日前全部到位。
(2)关于终止与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合作预案:
在重大资产重组准备工作推进期间,公司股票出现大幅异动,湖北荆州地区出现大量集中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形,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多次询问和调查。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现重大不确
定性。
董事会决定:根据以上情况,为尽最大可能保护公司及广大股民的利益,终止执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并清理和终止执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所涉及的与阳源科技
的合作关系。
13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到目前为止(2007 年11月1 日)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公司不会进行类似
的非公开发行等事项。
(3)关于与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终止合作后目前进展事项:
2008 年元月18 日公司收到湖北省随州中级人民法院送交的文件: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
通知书》(2008)民初字第 4 号、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随民初字
第 4-1 号、《民事起诉
状》、《举证通知书》、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
随民初字第 4-1 号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湖北省随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关于原告湖北楚源精细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杨龙江、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管辖权转移的
函》〔2008〕鄂民立函字第 1 号。
湖北楚源以杨龙江及湖北阳源为被告,在湖北省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湖北省随州中级人
民法院向杨龙江送《应诉通知书》。未送达或留置送达至当事人。湖北省随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增城工
商局,查封杨龙江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95%股权。
2008年 2月14 日杨龙江先生委托广东杰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律师递交了关于管辖权异议书。随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08)随民初字第 4-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申请。
杨龙江先生律师对管辖权问题上诉到湖北省高院。
2008年7 月3 日石首市公安局向本公司下达《取证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拆讼
法》四十五条之规定,现调取你处与我局正在侦查的 合同诈骗 案有关的下列证据:⑴贵公司与湖北
阳源科技发生资金往来相关财务凭证及具体去向:⑵贵公司与湖北阳源科技关于重组的情况说明及相
关资料”。
本公司于 7 月10 日准备好所有资料,并报送了相关管理部门,本公司截止目前为止共计欠阳源
科技公司 11,016,745.12 元(已经审计,且公告于 2007 年年报中),本公司也及时的书面督促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龙江先生尽快同楚源就解除合作达成相关《解除协议》,并按协议及时履行。
2、 本公司2008 年2 月同广州合汇房地产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本公司应分别于 2008 年3 月31
日和 2008 年6 月30 日前支付债务金额的 50%即713.74 万元。则余下的 713.74 万元可以获得豁免.但
本公司未有在合同期内履行相关协议。该《执行和解协议》失去相关法律效力。公司现积极与债权方
协商,以期在 2008 年下半年达成相关债务重组协议并履行。
(十五)信息披露索引
事项 刊载的报刊名称及版面 刊载日期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索路径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中国证券报》 《上海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2008年1月3日 www.sse.com.cn
证券报》
告
关于关联公司向本
公司无偿提供资金
《中国证券报》 2008年1月3日 www.sse.com.cn
支持的重要事项公
告
债务重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08年1月4日 www.sse.com.cn
诉讼事项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08年1月4日 www.sse.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上海证券报 2008年1月4日 www.sse.com.cn
告
关于召开 200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证券报》 2008年1月4日 www.sse.com.cn
通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08年 1月24
《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公告 日
14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 2007 年度 2008年 1月30
《中国证券报》 www.sse.com.cn
业绩预增公告 日
关于 〈21 世纪经济报
《上海证券报 2008年2月4日 www.sse.com.cn
道〉情况说明公告
2008 年第一次临时
《中国证券报》 2008年2月5日 www.sse.com.cn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 2月20
重要事项公告 《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日
2008年 2月22
重要事项公告 《中国证券报》 www.sse.com.cn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2008年 2月28
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日
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08年 3月20
《中国证券报》 www.sse.com.cn
公告 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08年 3月20
《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公告 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中国证券报》 2008年4月1日 www.sse.com.cn
公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上海证券报 2008年4月7日 www.sse.com.cn
公告
关于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撤消股票 2008年 4月29
《中国证券报》 www.sse.com.cn
退市风险警示申请 日
的公告
2008年 4月29
2008 年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
2008年 4月29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中国证券报》 www.sse.com.cn
日
情况的专项说明
2008年 4月29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日
2008年 4月29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www.sse.com.cn
日
2008年 4月29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日
2008年 4月29
2007 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www.sse.com.cn
日
2007 年年度股东大 2008年 5月20
《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会决议公告 日
关于股权继续冻结 2008年 5月20
《中国证券报》 www.sse.com.cn
公告 日
关于更改公共投资 2008年 5月28
《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者服务电话公告 日
获准撤销退市风险
《中国证券报》 2008年6月3日 www.sse.com.cn
警示公告
关于 2007 年利润主 《上海证券报 2008年6 月3日 www.sse.com.cn
15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要来源情况说明公
告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08年 6月16
《中国证券报》 www.sse.com.cn
公告 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08年 6月19
《上海证券报 www.sse.com.cn
公告 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08年 6月25
《中国证券报》 www.sse.com.cn
公告 日
七、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财务报表
16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 06月 30 日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68,674.97 9,245,799.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2 16,829,460.25 7,589,505.39
预付款项 (七)3 874,304.36 802,265.2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七)4 4,678.93 104,511.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5 10,874,164.99 5,215,515.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8,751,283.50 22,957,597.1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七)6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7 36,642,429.41 38,668,746.61
在建工程 (七)8 36,176,450.09 36,176,450.0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9 9,619,036.47 9,731,909.5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2,437,915.97 84,577,106.25
资产总计 111,189,199.47 107,534,703.40
流动负债:
17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短期借款 (七)11 35,000,000.00 3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12 23,112,834.75 22,580,616.06
预收款项 (七)13 3,194,635.47 2,538,135.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七)14 1,596,729.38 413,718.44
应交税费 (七)15 1,767,787.20
2,598,086.13
应付利息 (七)16 12,810,357.50 10,710,357.50
应付股利 (七)17 629,342.11 629,342.11
其他应付款 (七)18 31,620,617.63 29,602,676.8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9,732,304.04 104,072,932.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09,732,304.04 104,072,932.5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19 99,637,800.00 99,637,800.00
资本公积 (七)20 181,782,624.55 181,782,624.55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七)21 18,019,859.26 18,019,859.2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22 -299,600,103.06 -297,595,048.0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819.25 1,845,235.72
少数股东权益 1,616,714.68 1,616,535.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56,895.43 3,461,770.82
负债和所有者总计 111,189,199.47 107,534,703.40
法定代表人: 万沛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建荣
18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 06月 30 日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7,786.85 9,239,074.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八)1 16,829,460.25 7,589,505.39
预付款项 (八)1 874,304.36 802,265.2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八)2 2,527.00 104,511.22
存货 (八)2 10,874,164.99 5,215,515.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8,738,243.45 22,950,872.2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八)3 10,428,000.00 10,428,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6,642,429.41 38,668,746.61
在建工程 36,176,450.09 36,176,450.0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619,036.47 9,731,909.5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865,915.97 95,005,106.25
资产总计 121,604,159.42 117,955,978.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5,000,000.00 3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3,112,834.75 22,580,616.06
预收款项
3,194,635.47 2,538,135.47
应付职工薪酬 1,596,729.38 413,718.44
应交税费 1,767,787.20 2,598,0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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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应付利息 12,810,357.50 10,710,357.50
应付股利 629,342.11 629,342.11
其他应付款 43,328,284.85 41,316,792.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1,439,971.26 115,787,048.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21,439,971.26 115,787,048.0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99,637,800.00 99,637,800.00
资本公积 181,782,624.55 181,782,624.55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8,019,859.26 18,019,859.26
未分配利润 -299,276,095.65 -297,271,353.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64,188.16 2,168,930.47
负债和所有者(或股东权益)合计 121,604,159.42 117,955,978.49
法定代表人: 万沛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建荣
20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七)23 15,117,523.38 241,700.85
其中:营业收入 (七)23 15,117,523.38 241,700.8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七)23 17,107,706.13 9,207,952.93
其中:营业成本 (七)23 10,794,670.17 44,623.1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七)24 88,936.46 829.5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3,644,007.89 3,771,915.87
财务费用 (七)25 2,099,032.52 5,390,584.43
资产减值损失 (七)26 481,059.0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90,182.75 -8,966,252.08
加:营业外收入 (七)27 13,475.55
减:营业外支出 (七)28 14,692.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04,875.39 -8,952,776.53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04,875.39 -8,952,776.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05,054.97 -8,458,932.69
少数股东损益
179.58 -493,843.84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8
法定代表人: 万沛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建荣
21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八)4 15,117,523.38 241,700.85
减:营业成本 (八)4 10,794,670.17 44,623.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88,936.46 829.5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3,643,927.89 3,771,915.87
财务费用 2,099,092.70 4,800,006.44
资产减值损失 480,945.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90,049.67 -8,375,674.09
加:营业外收入 13,475.55
减:营业外支出 14,692.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04,742.31 -8,362,198.54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04,742.31 -8,362,198.54
法定代表人: 万沛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建荣
22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11,199.32 859,362.2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29 1,353,831.82 267,248.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65,031.14 1,126,610.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977,591.1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41,651.78 734,722.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14,852.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30 1,708,060.06 301,296.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42,155.77 1,036,018.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77,124.63 90,592.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25,000.00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3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0,632.9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632.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632.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077,124.63 -5,040.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45,799.60 22,089.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8,674.97 17,049.51
法定代表人: 万沛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建荣
24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11,199.32 141,92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3,532.14 805,974.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34,731.46 947,894.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977,591.1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18,100.00 17,28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14,852.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5,475.37 839,752.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16,019.30 857,032.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81,287.84 90,862.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25,000.00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0,632.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632.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632.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081,287.84 -4,770.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39,074.69 15,872.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7,786.85 11,101.79
法定代表人: 万沛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建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建荣
25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
般
项目 减: 所有者权益合
实收资本(或股 风 其 少数股东权益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计
本) 险 他
股
准
备
一、上
年年末 99,637,800.00 181,782,624.55 18,019,859.26 -297,595,048.09 1,616,535.10 3,461,770.82
余额
加:会
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二、本
年年初 99,637,800.00 181,782,624.55 18,019,859.26 -297,595,048.09 1,616,535.10 3,461,770.82
余额
三、本
期增减
变动金
额(减
-2,005,054.97 179.58 -2,004,875.39
少以
“-”
号填
列)
(一)
-2,005,054.97 179.58 -2,004,875.39
净利润
(二)
直接计
入所有
者权益
的利得
和损失
1.可供
出售金
融资产
公允价
值变动
净额
2.权益
法下被
投资单
位其他
所有者
权益变
动的影
响
3.与计
入所有
者权益
26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相
关的所
得税影
响
4.其他
上述
(一)
-2,005,054.97 179.58 -2,004,875.39
和(二)
小计
(三)
所有者
投入和
减少资
本
1.所有
者投入
资本
2.股份
支付计
入所有
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四)
利润分
配
1.提取
盈余公
积
2.提取
一般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