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信披潜规则有利股市健康
2009-04-17 10:48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进入 股吧 专家在线 行业牛股
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专门发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从该通知所涉及的内容与要求来看,以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大机构所享有的“潜规则”将面临被打破。笔者认为,此次破冰“潜规则”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意义重大。


近几年来,机构投资者影响力日大,使得许多上市公司在接受其调研、信息公布等环节出现优先待遇,比如在年报、季报披露、并购重组等事件期间向券商研究员、基金、大型私募等机构搞“业绩发布小会”,这些大型机构抢行信息后,采取的市场拉抬或出货,明显违背三公原则,侵犯了中小股东利益。一些机构热衷于这些“潜规则”,使得其研发方式走向歧途,一味在上市公司中寻找并购、重组或业绩的消息,而忽略了行业、自身分析思维,研究水平不断下降。深圳交易所曾经出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非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从市场现实情况来看,对规范深圳市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上交所一直没有出台类似的规定,“潜规则”仍不少见,比如机构总是提前较长时间从上市公司获得敏感信息,现阶段比较受机构关注的年报分红送转、业绩爆发性增长和资产重组等消息,他们总能提前得到,并且相当准确。前期一些业绩平平,而股价突然大幅度上涨后,上市公司立即推出高送转就是例证,而机构席位交易的量增,表明这些品种的并购或高送转方案并非是市场同一时间告知所有投资人。因此,此次上证所出台这个通知,有利于两大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潜规则”的全方位打击或监控,利于A股市场总体“潜规则”的破冰。


从《通知》内容看,有两方面对上市公司提出的更加严格的要求,一是《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外界采访、调研的,应事前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秘应全程参加采访或调研。二是《通知》规定,采访或调研结束后,接受采访和调研的人员应将调研过程及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来访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并在两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董秘,由其通过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进行报备。因此细节上有所深化。


沪深两家交易所虽然在公平信息披露工作方面形成了统一,但新规则能否彻底破冰“潜规则”,关键还要看执行,我们期待三公原则能得到进一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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